奧運銀牌
原帖由 勁揪俠 於 2015-6-8 08:15 發表 假設球証係判罰拋球不夠 16 cm 的話... 在下思考了很多遍,覺得個球員同個球証都可能有可以改善之處。首先係個球員最大責任,其實類似案例有好多,所以不應瓜田李下。規則寫 16 cm,身為球員,為免自己被屈,最好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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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ki 於 2015-6-8 11:06 發表 説實話,根據上圖及影片,球証角度一定看不清楚的,可能有誤差,只怪制度四強賽事只得一個球証,原諒球証吧! 球証也是人,人是有錯的時候! 如果詹妹妹這球被罰,相信歌街各大比賽,起碼有90%發球被罰 ...
原帖由 勁揪俠 於 2015-6-8 11:13 發表 太可惜了。希望小朋友能積極面對,放下不開心的情緒,重新振作。加油!
原帖由 勁揪俠 於 2015-6-8 11:19 發表 不是道德上的責任。而係對" 勝利的追求、自我要求" 上的責任。
原帖由 勁揪俠 於 2015-6-8 11:42 發表 在下意思是指,很多時對錯的問題,我地都好無奈。唯有做多少少(例如拋 30 cm 的球) 保護自己。共勉之。
原帖由 十萬轉vs零轉 於 2015-6-8 11:51 發表 就咁睇呢一球, 我個人認為是拋球不夠高, 既然球証已警告, 就應注意自己發球時有無問題, 我不信球証會對任何一方偏幫, 只是球証在這一刻主觀認為發球違規, 專不專業嘛, 球証主觀判斷一球波有無擦邊擦網擲界成日都 ...
原帖由 勁揪俠 於 2015-6-8 12:21 發表 有感而發: 對誤判我們發球、欺負我們的球証,最好的報仇方法,就是開出無可質疑的球,然後在他面前贏出比賽、帶著大方的笑容離開 (同埋心中對佢講:#$%^&**^%!)。
原帖由 jlamlam 於 2015-6-8 15:13 發表 如果現在給我一個世界級的比賽場地和設施, 我嘅體會一定會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