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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驚, 想請問各家長

我唔係家長,但也是做與小朋在相關的工作

先唔睇比賽公平性,首先有幾個問題你要考慮一下
1. 小朋友幾大?會不會因為年紀太小出現三分鐘熱度的情況?
  好多小朋友都係樣樣野都想玩,但玩兩玩就無癮,要轉玩第二樣。你作為家長,都應該會發現小朋友成日都三分鐘熱度。如果小朋友年紀太小(約在小三以下),在起步時,我唔建議用大量金錢去裁培佢,應該以培養興趣為主和基本球感為主,如參與短期訓練班、試堂,待你覺得他真正視乒乓球有興趣,且有一定的天賦,再讓好好栽培吧!

2. 兒子的學業成功如何?能有多餘時間打球嗎?
  個個家長都想個仔入間好學校,其實最基本的就是好成績,成績唔好,全港冠軍都未必有用,反之成績好,話之你課外活動叻唔叻。

3. 你經濟能力如何?
  錢就得咁多,到底點用好呢?如果小朋友成績唔好,不如幫佢補好學業先,當然經濟許可,可以兩樣都OK。千祈唔好為打波放棄學業!

到正題:
  你話裁判長扼殺了小朋友時間同金錢,這說法對裁判太唔公平。對方也是用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去練,才會有今日的成就,不然也不會和那位小朋友打得這樣緊湊。
  請不要以為可以在乒乓球可以幫到您的小朋友入名校,平步青雲,名校終是成績為先的。也不要以為拿獎項是易事,體育是殘酷的。在學界中,一場比賽參加者最少也有十六人,可是得獎只有三人,新一代的更有超過百人,您有信心小朋友能成為這百分三的強者嗎?

  其實在打球的過程中,小朋友的其他得著往往大於獎項,尤其是勝不驕、敗不餒的精神,面對逆景的智慧等等。如果你決定了讓他去學,你就比定心理準備可能會咩獎都項都無,但他的健康成長,往往比獎項更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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