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睇左以下呢段, 講得好到~
當昨天凌晨知道阿仙奴跟曼聯就雲佩斯的轉會達成協議後,由於睡魔開始纏身,加上日間有私務,所以在這次轉會事件上我只寫下了我的即時感覺:「 Who's next? 」
然後我收到了很多槍迷的來郵或短訊,表達對這次「變本加厲」將主力球員賣給競爭對手的感覺。而有些,亦索性依隨我的問題作出答案猜測,桑治、華美倫、韋舒亞......
可惜,捉錯用神,或其實是被我故意誤導,「誰會是下一位離隊的主將?」其實不是「 Who's next? 」的主題思想,真正的原意是:誰會是阿仙奴的下任隊長。
當然,你可以說我在玩弄文字,或玩弄思想,但其實我只想帶出我對這次轉會事件的看法,當活在這個每年都有主將離隊的歲月中,雲佩斯的離隊對我來說已經沒有甚麼特別的感覺,或者說任何一位球員離開對我也不會造成衝擊。因為在數年前我在這裡已經說過,雲加這個所謂年青人政策只是一廂情願,結果會是誰人走紅誰人便希望離隊。當實行這種政策的第一天開始,實際上是玩著一場「變種生還者」遊戲,但跟原裝電視版本不同的是,強的離開,弱的卻留低,所以我們就看到薪高糧準的迪左奴、迪亞比、丹尼臣甚至禾確及賓特拿這些已在阿仙奴混了多年的「年青人」仍然在陣中,出色的那一群 卻早已遠走高飛。
很自然地,或很容易地,我們會將一切要求離開的球員標籤為貪財奴,只有這樣,我們的內心就會好過一點,因為我們以為我們比不上巴塞羅拿,比不上曼城,比不上曼聯的,就只是財力,但事實是,無論是巴塞羅拿,無論是曼城,無論是曼聯,他們都比阿仙奴看似更有將來,球員選擇他投的球隊,都看似比阿仙奴更有奪冠的能力。如果狼隊願意花上二十萬鎊周薪羅致雲佩斯,他會否毫不考慮地穿上那件跟他國家隊差不多顏色的球衣?很有趣的假設是吧。
但不要誤會,我不是在替雲佩斯說項,他並非我的心頭好,我亦從來不認為他是甚麼難得一見的好球員,而我對他最終選擇加盟曼聯亦不存在任何好感,甚至感受到有輕微得沒有多大殺傷力的憤怒。但他是因為金錢還是錦標慾望而選擇曼聯,這個沒有研究的必要,因為轉投曼聯就是轉投曼聯,況且被告跟原告已經有各自的答案。我想提出的,是為何阿仙奴會將雲佩斯售給曼聯?為何對方會是曼聯?為何對方會是費格遜?阿仙奴有沒有想過在連環出售陣中主力後,這宗交易將更深深地觸動球迷的神經?
當雲佩斯跟阿仙奴還餘一年合約之時,真正擁有雲佩斯去留主動權的,並非雲佩斯本人,亦非身為第三者的曼聯,而是阿仙奴。當然,在現今足球世界裡,跟金錢作對是很困難,道義更是從來不曾存在過。但至少,一間足球會,所作所為應該更像一間足球會,起了一個新球場,就以此為借口不斷將最好的球員出售給傳統與新興的球場上敵人,這種打腫面充闊佬的行為,跟花萬千金錢起了一間新房子,繼而沒飯吃而將漂亮的妻兒賣走,有甚麼分別?
從起新球場的第一天開始,如何還款已經白紙黑字寫在借貸合約上,合約上不會列明何年何日請你賣走一名球員而將金錢用作還款之用,因為我們不會知道那一名球員會成才,可以在某一年賣到多少錢。阿仙奴是否少收這二千四百萬鎊就會陷入經濟危機?是否要賣盡所有值錢的球員才能做到所謂的財政健全?我不認為是,因為在當年今日,我們不曾預計今天會以這個價錢將雲佩斯賣給我們的死敵。
二千四百萬鎊對阿仙奴的高層貪財奴來說當然吸引,但卻並非如雲加所說,除了將還餘一年合約的雲佩斯賣給曼聯外就沒有其他選擇。如果視這二千四百萬鎊如糞土,至少我們在這季仍然有我們的隊長,至少我們仍然擁有英超雙料最佳球員,而最重要的,是我們向整個足球圈發出一個重要的訊息,就是我們仍然有我們的尊嚴,不是拿錢來我們就毫無還擊之力地將最好的球員雙手奉上,特別是那些球場上的死敵,你想要我們的球員嗎?待他不再是阿仙奴球員後再自行斟介吧。
金錢不能買來冠軍?但卻足夠將我們的隊長拉走,也足夠令自己的球迷感情受創。當我們從曼聯身上取來一個施維斯達,而將雲佩斯作個回贈,此話何說?終日說金錢如何惡毒,卻一而再再而三地甘願為金錢屈服。當終日自我沉醉在整個足球圈正在跟我們作對,當玩受害者角色玩到上了身,卑躬屈膝,誰也幫不到你。
不希望出現的情境是,如果今季最終曼聯跟阿仙奴爭逐最後的歐聯席位,而勝負的分野就在這二千四百萬鎊的買與賣上,到時,得不償失,後悔莫及,金錢如何惡毒,自有最新演譯。
關注Goal.com香港版的hkttf專頁(id=Goalhk)、Twitter(id=Goal_HK)、新浪微博(id=goalcomhk)。
更多Goal.com內容, 請按此
作者 By Eddy Chung | Goal.com
好同意呢位作者
論成績都算了...但尊嚴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