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奧運後要改例, 不如:
1. 好似雙打一樣, 規定在右角(或左角)發球;
2. 發球前要通知對方, 自己發什麼旋轉的球, 如下旋, 上旋, 側旋, 使對方能用適當的方
法回接!
3. 索性禁止發任何旋轉球;
4. 在發球前, 發球路線要通知對方; 更甚者, 規定只能發某條線;
5. 禁用一切非反貼的套膠(如生膠-正膠-長膠-防弧....)
6. 只能發出台球, 因為外國選手一般喜歡用 "桌上的網球" 的方式對打, 對外國選手有
利;
7. 某些國家要讓分(可能要讓七至八分), 甚至嚴禁某某國家參賽....
8. 只能用橫拍參賽(變相沒有了直拍球員);
9. 右手握拍者才能參賽(變相沒有了左手球員)!
10.加長加寬現有的比賽球枱!
凡此種種, 如果真的實行的話, 乒乓球這項運動已沒有了趣味.... 規則是要隨時間作出一些變革, 但可否合理一些, 亦民主一些, 令大家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