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先生, 既然管理員及超版們經過閣下多番重複又重複的"提點"後, 仍找不到該貼有嚴重版規以致要作出相應的行動, 我相信已經間接表達了管理員及超版們對版規及該貼的看法, 就是該貼並沒有太違規的問題.
管理員及超版們本身的相應的行動就是覺得沒嚴重到需要作出懲罰性的行為, 而閣下在另一投訴貼"聲稱"並非要求刪貼, 但又要求作出相應的行動, 那到底要求什麼行動? 要禁戶口? 禁IP? 還是要爆出他的真實名字以供鞭屍? 還是要代替閣下告上法庭? 閣下並不要求刪貼, 但又要求作出相應的行動, 真的令人看不懂如何才可以滿足到閣下.
另外我已在另一貼指出, 該樓主的貼並不是"指控", 請看
http://baike.baidu.com/view/294899.htm 什麼是指控, 所以閣下的才是真真正正的指控, 因為閣下現在是要求有裁決力量的人作出決定.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29 20:42 發表
他指控別人,就要拿出証據,不是要被告自己證明自己清白,這是普通法的基本原則.
以閣下在另一投訴貼的意見, 應該要閣下拿出証據証明完全沒有人寫信給乒總作出過投訴吧? 不然以閣下意見, 閣下豈不是違反了普通法? 需要請閣下到法庭自首麼?
該樓主跟本沒指出是誰(其他網友亦認為不能夠由上文下理發覺是誰)寫信投訴, 我相信乒總一年總會收到一封投訴信吧? 如果每個人都對號入座豈不得了?
該樓主有可能在現場聽到有人大聲叫罵要寫信投訴, 又或者有裁判告訴他有人要脅要寫信投訴他, 甚或該樓主是乒總職員, 接到投訴信. 如果是前兩者的話, 該樓主只是引述所見, 而且有沒有指明道姓, 跟本就沒有問題. 如果是後者, 難道要求該樓主犯法, 將所收投訴信公報天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