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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舜 於 2010-5-3 21:11 發表 
惡意破壞
唔通有人驚部發球機會搶左飯碗所以去破壞?
用發球機既人, 可能有D只係想運動一下, 唔係要認真學波, 有D想自己練下手法(學琴既係學左一堂後都會自己練一堂), 有D岩岩轉板/轉膠想係同其他人打前 ...
兄弟都相當執著收費問題 ! 而且見人都見得不多 ! 小弟對發球機沒什興趣,而且有不少人都知機發的球太生硬及不靈活,故只是用來陪玩下 o 至於惡意破壞的問題,不是擔心成人會出事(個個都好理智),反而擔心冇成人陪同下來租場的小朋友 o 你知有部份邊緣少年,造出一些無聊事情時,是不為實質的需要,只為一時快感,事後又不負責任 o 如因此事時常和市民引起誤會,更加不必要(保養不包人為壞機,但政府又不想為此事和客人引起爭執 o) ! 但成個月溜溜長,每日都有不同的客人到訪,都有少少擔心,故收多少少是正常 o 收16蚊個鐘,好似貴了點 ; 收10蚊個鐘,差不多了 ! 小弟不是爭辯什麼 ! 小弟更希望在體育館內租借發球機,最好不用錢,但收少少都是正常 o 依小弟看香港政府未來的各樣政制及提供的設施,都會從盡快圍皮方向進發,各位看化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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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文仔 於 2010-5-4 20:1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