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futari 於 2016-8-24 12:29 發表 
一早說過了,自己留心!
主要兩層次:
第一是安排在推廣社會體育運動的公共資源可被一些和市民個人難以投入的體育運動上,或不應分類成為體育運動的活動上。這是不應該的。原因簡單易明:就是香港土地資源有限,人力資源成本高昂,過高個人投入才能參與的體育運動項目,其實是剝削參與機會的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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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推廣本地體育運動項目是不應停留在純以栽培少數精英為目標,亦不應因為個別相對推廣步伐較快的體育運動項目,而忽視或拖慢,甚至是忽視向公眾推廣該體育運動項目的重要性,原因亦是簡單易明:就是任何體育運動項目都不應被精英邊緣化其參與或提升技術水平的機會。這是因為任何項目的推廣,也受資源分配所影響。精英運動員即使是在某大賽拿了金牌,也極其量充份表現了某一地區有少數人能在某體育運動上在當代某一時刻有相對較好的技術,在地區上的體育運動項目技術水平是否具代表性,不言而喻。換言之,公帑所栽培的只是個人的技術,而不一定是地區性的技術。 且在歷史上並不一定是創新的,雖然精英運動員在某些運動項目上會有較好條件實踐。就體育運動項目技術的社會貢獻而言,更是後話。相信亦是這樣,才會有市民覺得要對一些國際賽事的精英運動員有具意義的期望,和其他相關支援進行評價,亦才會有版主的帖。
不知為何,有些人總要找一些沒討論空間的支節進行討論。這不但使討論變成無意義的爭論,亦使其他人難於參與深入探討。
我覺得以下兩點很值得市民討論。
1. 某體育運動要對市民�地區有哪種好處,才應被重點投放資源栽培精英運動員?
2. 栽培精英運動員的社會價值是甚麼?
回應版主:我個人對運動員要求是沒有的。因他們還沒為香港完全展現其社會貢獻。還有的是,我所交的稅不知曾被撥出多少去在經濟上支持過他們。另外,作為一個小市民,我不知道乒乓球項目所被配給的資源是如何運用,任何個人要求對他們來說將不會公道。我亦很懷疑我是否有資格要求他們甚麼。
回應師兄的第一個論點:
師兄所講的,其實是以現時普羅大眾對某一項的運動參與度高,而去發展那一項運動
這個做法,只會令一些"冷門"運動更無生存空間,就算是其他運動,都無人繼續
因為政府的大力推廣,普羅大眾只會對政府推廣的運動有興趣,而且最重要,只有政府所推廣的運動才有最多的資源,到時,香港只會得"一種運動"員
回應師兄的第二個論點:
師兄所講的,其實只是第一個論點的延伸
這個做法,又是同第一點一樣,香港最後只會得返"一種運動"
要全民都認識 + 對某一項運動有平常的技術,發展一項"全民運動",政府一定要投放很多金錢、時間
師兄,你要明白香港這個地區有 >700萬人,唔係 700人,要每個市民對某一項運動有認識 + 技術,簡直癡人說夢、不切實際
再者,以香港、乒乓球為例,當香港每個人的乒乓球技術高於其他國家,又代表甚麼?
代表才可以有對運動員有具意義的期望? 代表才能有"資格"去評論運動員?
師兄所提議的,根本無可能在香港實行
回應師兄,普羅大眾對運動員是没有要求,只有期望
而且,"期望" 同 "要求" 好似不是相同意思,師兄用到"要求",但普羅大眾只是"期望",難怪師兄的想法"堅離地"
而且,師兄還未回應小弟所問的問題
當普羅大眾都有王皓的技術水平,咁普羅大眾對乒乓球運動員會有甚麼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