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金章
查看詳細資料
TOP
原帖由 monkey330 於 2013-12-23 22:27 發表 此帖將被監視 請各位文明發言 我也不希望禁言/BAN IP
原帖由 MatthewHar 於 2013-12-24 07:55 發表 這是黑暗論壇,論壇有絕對權力,不須解釋。在這裡不是很久已明白了這規則
原帖由 MatthewHar 於 2013-12-24 08:55 發表 necky 師兄, 黑暗論壇不是我作的, 是貓哥說的, 論壇所作決定為最終決定而不需作什麼解釋亦是論壇規則所載. (如我理解有誤, 煩請貓哥指正) 有關 "所有進來的人都跌進黑暗中,包括社會的未來棟樑?"我 不作回應, 各人 ...
原帖由 cgwc 於 2013-12-24 12:35 發表 算啦大家, 要是抗爭, 要不離開論壇, 要不另開過光明論壇; 其實火頭為君子兄點起, 不如君子兄盡快upload影片, 為各網友降降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