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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法庭見 [打印本頁]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3-31 09:09     標題: 法庭見

乒總,7/4法庭見
作者: zeio    時間: 2017-3-31 10:17

呵呵呵
作者: williamkeung    時間: 2017-3-31 10:58

勁勁勁
作者: jacky1021    時間: 2017-3-31 11:22

What's matter?
作者: 乒乓在線    時間: 2017-3-31 11:32

有料爆?
作者: 金科玉律    時間: 2017-3-31 12:16

甘大件事?
作者: 車神爸爸    時間: 2017-3-31 12:37

是否上"小額錢債審裁處"?
作者: FF7    時間: 2017-3-31 13:02

有猛料爆?
作者: Tam校長    時間: 2017-3-31 13:05

早d到,法官不鐘意人遲到
作者: ronald1834633    時間: 2017-3-31 13:38

果然講得出,做得到!祝師兄討回公道!

[ 本帖最後由 ronald1834633 於 2017-3-31 13:40 編輯 ]
作者: CXC    時間: 2017-4-1 04:50

Objection~~~~~~~~~~~
作者: lovett    時間: 2017-4-4 00:25

咩事,,,,,,,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4 10:13

引用:
原帖由 Tam校長 於 2017-3-31 13:05 發表
早d到,法官不鐘意人遲到
乒總,記得準時到呀!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5 19:17

引用:
原帖由 Tam校長 於 2017-3-31 13:05 發表
早d到,法官不鐘意人遲到
乒總,重有兩曰就見面啦
作者: 見義勇為    時間: 2017-4-5 21:00

有冇詳情,幾點,邊個庭,幾號館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6 16:51

引用:
原帖由 Tam校長 於 2017-3-31 13:05 發表
早d到,法官不鐘意人遲到
乒總,明天見,千萬不要失約呀
作者: 零楓之子    時間: 2017-4-6 18:12     標題: 回復 17# 的帖子

其實到底咩事?
作者: vr1717    時間: 2017-4-6 19:10

引用:
原帖由 零楓之子 於 2017-4-6 18:12 發表
其實到底咩事?
衰 11 ?
作者: 零楓之子    時間: 2017-4-6 19:26

╮(╯▽╰)╭
作者: super_phoenix    時間: 2017-4-6 19:39

加油,冰總的錯要自己負責
作者: kenkoo2003    時間: 2017-4-6 21:51

WHAT??????????
作者: biside    時間: 2017-4-7 00:54     標題: 法院公開資料

小額錢債審裁處

第26法庭

(西九龍法院大樓B座 6 字樓)

審裁官: 沈 x x

聆訊時間:  10:00 (4月7日)

申索編號: SCTC009544/17

申索人: 梁  邱  邱  余  鄭  黃

被告人: 香港 x x 總會有限公司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01:05

雖然我覺得道德上我地係俾冰總呃左, 但法律上冰總應該好難判定佢錯, 錯d 乜。。。
作者: 路過路人    時間: 2017-4-7 01:09

我明天會去聽一聽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01:29

引用:
原帖由 路過路人 於 2017-4-7 01:09 發表
我明天會去聽一聽
聽日都唔係審 旁人去一去無意思。。。
作者: kensze    時間: 2017-4-7 08:54

發生什麼事說來聽下
作者: Tam校長    時間: 2017-4-7 10:38

剛瞓醒,有冇料爆?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11:42

引用:
原帖由 Tam校長 於 2017-4-7 10:38 發表
剛瞓醒,有冇料爆?
Call over其實係最後和解機會不過法律依據你又唔係海關告佢犯商品說明條例 冰總連派人理你都可能費事, 而且個裁判官慣性唔受理 所以可能直接駁回。。。

而且今日編俾佢地既時間只有10分鐘 唯有祝佢地好運

[ 本帖最後由 grizzlyhk 於 2017-4-7 11:51 編輯 ]
作者: 金科玉律    時間: 2017-4-7 12:11

不准圍觀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13:36

引用:
原帖由 金科玉律 於 2017-4-7 12:11 發表
不准圍觀
係唔係5個人齊齊無關手機俾法官收監。。 唔係點會無聲氣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14:40

引用:
原帖由 夜魔俠 於 2017-4-7 14:32 發表
5個人以後仲可唔可以打乒總比賽
跟本上頭都唔知呢5個人係乜水。。。。。
作者: Tam校長    時間: 2017-4-7 14:42

引用:
原帖由 grizzlyhk 於 2017-4-7 14:40 發表

六人


跟本上頭都唔知呢5個人係乜水。。。。。
[ 本帖最後由 Tam校長 於 2017-4-7 14:43 編輯 ]
作者: Tam校長    時間: 2017-4-7 14:47

可能5億庭外和解,Happy ending
作者: 天樂    時間: 2017-4-7 15:09

好奇問一下,
辦比賽其實主辦單位真的需要確保所有參加者參賽?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15:55

引用:
原帖由 fastloopattack 於 2017-4-7 15:00 發表

是上年奥運香港外圍賽門票第二及其餘日子欠缺主力球員參賽冇睇頭但又唔預先講明賽例係咁。
呢句就有問題 賽例一早寫明係咁而且唔係冰總定o既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16:01

引用:
原帖由 天樂 於 2017-4-7 15:09 發表
好奇問一下,
辦比賽其實主辦單位真的需要確保所有參加者參賽?
有參賽就可以之後以世界排名去奧運 無去打第一日就無得去打奧運單打
即係, 例如 黃鎮廷世界第9 佢去奧運方法有, 外圍賽第一日有參賽並勝出首輪單淘汰, 或是第一日有參賽但輸左, 第二三四五日贏其中一日, 或 第一日有參賽但輸左,之後憑世界排名入選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16:03

引用:
原帖由 Tam校長 於 2017-4-7 14:47 發表
可能5億庭外和解,Happy ending
假如開庭前經書記官協調唔到和解   就裁判官正式處理 決定駁回定係直接判得直or 轉去其他法庭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7 18:26

今天與乒總代表見面一個鐘,各自陳述理據。經調解員分析,因部份指控屬刑事性質,舉証困難。雖得到其代表口頭承認其預售章程有改善空間,也答應未來如果再舉辦類似的比賽,將會作出改善。有感我方乃一介平民,怎能與一個每年接受政府支助數百萬的大機構持續對抗呢!因此,本申索亦告結束。
如果我們未能達到廣大乒迷的期望,深感抱歉!
申索理由:
我們六人基於香港乒乓球總會(以下簡稱“乒總“)的誤導性和失實的資料而預定/預購了2016年4月15曰和16曰的奧運亞洲乒乓球外圍賽第二階段門票。賽後我們曾兩次去信乒總,要求全數退票但不果,也曾去信消費者委員會和香港海關投訴,但不得要領。申索人認為乒總可能已觸犯「商品說明條例」的「虛假商品說明」或「誤導性遺漏」。

申索理據
(1)        乒總以下列兩則預售門票章程的描述,誤導消費者,令人期望兩階段都有大量世界級球星參與,甚至第二階段賽事比第一階段更精彩。

以下資訊節錄於24/2/2016乒總網頁http://www.hktta.org.hk/cgi-bin/display/news.cgi?news=1343
按照國際乒聯規定,所有參加奧運的運動員,必須先參加所屬地區的外圍賽。屆時,香港運動員將連同各亞洲頂級球手包括中國、日本、韓國、中華台北等等來港參賽,為爭奪奧運入場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9 09:48 編輯 ]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18:32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7 18:26 發表
今天與乒總代表見面一個鐘,各自陳述理據。經調解員分析,因部份指控屬刑事性質,舉証困難。雖得到其代表口頭承認其預售章程有改善空間,也答應未來如果再舉辦類似的比賽,將會作出改善。有感我方乃一介平民,怎能與 ...
辛苦了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7 18:34

本論壇的朋友,我們都希望乒總為本港乒迷做得更多,做得更好,如果有人懷著幸災樂禍的心態,大家自然會對你有所看法。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9 09:47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7 18:37

申索理據
(1)        乒總以下列兩則預售門票章程的描述,誤導消費者,令人期望兩階段都有大量世界級球星參與,甚至第二階段賽事比第一階段更精彩。

以下資訊節錄於24/2/2016乒總網頁http://www.hktta.org.hk/cgi-bin/display/news.cgi?news=1343
按照國際乒聯規定,所有參加奧運的運動員,必須先參加所屬地區的外圍賽。屆時,香港運動員將連同各亞洲頂級球手包括中國、日本、韓國、中華台北等等來港參賽,為爭奪奧運入場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7 18:39

很抱歉,四點理據上傳不到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19:38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7 18:34 發表
本論壇的朋友,我們都希望乒總為本港乒逑做得更多,做得更好,如果有人懷著幸災樂禍的心態,大家自然會對你有所看法。
但對頭人都搵唔到出來 就要做 更有效既抗議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19:42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7 18:39 發表
很抱歉,四點理據上傳不到
因為四點理據响法律上面唔係好夠, 連索償都分類唔到,變了雜項。。。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19:44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7 18:37 發表
申索理據
(1)        乒總以下列兩則預售門票章程的描述,誤導消費者,令人期望兩階段都有大量世界級球星參與,甚至第二階段賽事比第一階段更精彩。

以下資訊節錄於24/2/2016乒總網頁http://www.hktta.org.hk/cgi-bin/d ...
有無資料第2日打後出席過的所有球員世界排名
屬唔屬世界級球手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7 19:54

引用:
原帖由 grizzlyhk 於 2017-4-7 19:44 發表


有無資料第2日打後出席過的所有球員世界排名
屬唔屬世界級球手
有賽程表,排名40+至700+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7 20:03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7 19:54 發表

有賽程表,排名40+至700+
咁你問下人, 全世界ittf 旗下屬會有打乒乓球的大概都有幾十萬人, 假如要打 世界級球手 誤導。。。  幾十萬人排四十幾到百幾都算係世界級呀話  所以我話理據唔夠 被人當雜項

告佢倒不如响公開有記者場合用煩功煩主事人
作者: yoman    時間: 2017-4-8 13:49

如果告misrepresentation 其實都幾有力個人覺得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8 19:40

引用:
原帖由 朱世赫 於 2017-4-8 14:02 發表
雷聲大雨點小
引起乒迷關注--我們做到了。
乒總代表承認在預售門票方面有不足和有改善的地方--我們做到了。
它承諾將來再舉辦同類賽事,會從乒迷角度,多些思考--我們做到了。
少許金錢對我們來說,全不重要。它為處理本事件所付出的人力,物力,金錢和時間也不少呢!
朱兄,你還有什麼期望呢?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9 09:53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9 10:00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8 19:40 發表

引起乒迷關注--我們做到了。
乒總代表承認在預售門票方面有不足和有改善的地方--我們做到了。
它承諾將來再舉辦同類賽事,會從乒迷角度,多些思考--我們做到了。
少許金錢對我們來說,全不重要。它為處理本事件 ...
我們還達成一項重要的目的----------玩它一wok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9 10:27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8 19:40 發表

引起乒迷關注--我們做到了。
乒總代表承認在預售門票方面有不足和有改善的地方--我們做到了。
它承諾將來再舉辦同類賽事,會從乒迷角度,多些思考--我們做到了。
少許金錢對我們來說,全不重要。它為處理本事件 ...
邊位高層承諾?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9 10:38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9 10:00 發表

我們還達成一項重要的目的----------玩它一wok
玩著守門口位小姐。。。。。。
我唔係要潑你冷水而係, 認為應該做更多

庭都未開審到無得審俾人耍返轉頭就真係要繼續加油

加油成功最強例子係, 冰總要抄習論壇冰超聯賽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9 10:50

Happy 兄可能會話我响度食花生得把口
但行動上我都做好足, 我响冰總做裁判5年大概加埋做過1200場波4000局比賽, 離開冰總後10年平均每年做500場比賽 做裁判或賽務搞手錢少到無輪而且吃力不討好 認真無人欣賞 敷衍一下俾人指住來鬧 阿姨呀 你睇下你個寶貝仔開波開成咁仲好意思話我唔執佢對手開波唔夠高 後來就少做去揾真銀了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9 11:29

引用:
原帖由 grizzlyhk 於 2017-4-9 10:50 發表
Happy 兄可能會話我响度食花生得把口
但行動上我都做好足, 我响冰總做裁判5年大概加埋做過1200場波4000局比賽, 離開冰總後10年平均每年做500場比賽 做裁判或賽務搞手錢少到無輪而且吃力不討好 認真無 ...
你又知道我準備不足?可以代表乒總上庭又會是無名之輩?
成功與否,總有兩面睇法,隨各人判斷吧!
作者: 高飛貓    時間: 2017-4-9 12:04

happy兄,感謝您們的付出。
作者: super_phoenix    時間: 2017-4-9 13:39

算啦,依家雙陳冰總最惡
作者: 乒乓在線    時間: 2017-4-10 13:59

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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