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勁揪俠 於 2015/6/8 08:15 發表
假設球証係判罰拋球不夠 16 cm 的話... 在下思考了很多遍,覺得個球員同個球証都可能有可以改善之處。首先係個球員最大責任,其實類似案例有好多,所以不應瓜田李下。規則寫 16 cm,身為球員,為免自己被屈,最好還是 ...
原帖由 勁揪俠 於 2015/6/8 08:15 發表
假設球証係判罰拋球不夠 16 cm 的話... 在下思考了很多遍,覺得個球員同個球証都可能有可以改善之處。首先係個球員最大責任,其實類似案例有好多,所以不應瓜田李下。規則寫 16 cm,身為球員,為免自己被屈,最好還是 ...
原帖由 勁揪俠 於 2015-6-8 08:15 發表
假設球証係判罰拋球不夠 16 cm 的話... 在下思考了很多遍,覺得個球員同個球証都可能有可以改善之處。首先係個球員最大責任,其實類似案例有好多,所以不應瓜田李下。規則寫 16 cm,身為球員,為免自己被屈,最好還是 ...
原帖由 勁揪俠 於 2015/6/8 10:55 發表
"手掌同球距離 16 cm"
喱個係一個有趣的爭議點。純粹推理學(邏輯學)討論,個人認為該規則若被理解為 "球離開手掌後,上升 16 cm" 似乎是較合理。球離開手掌後,即使手繼續上升,什至高過於球,(從某些推理觀點 ...
原帖由 Suki 於 2015/6/8 11:06 發表
説實話,根據上圖及影片,球証角度一定看不清楚的,可能有誤差,只怪制度四強賽事只得一個球証,原諒球証吧!
球証也是人,人是有錯的時候!
如果詹妹妹這球被罰,相信歌街各大比賽,起碼有90%發球被罰 ...
原帖由 Suki 於 2015-6-8 11:06 發表
説實話,根據上圖及影片,球証角度一定看不清楚的,可能有誤差,只怪制度四強賽事只得一個球証,原諒球証吧!
球証也是人,人是有錯的時候!
如果詹妹妹這球被罰,相信歌街各大比賽,起碼有90%發球被罰 ...
原帖由 十萬轉vs零轉 於 2015-6-8 11:51 發表
就咁睇呢一球, 我個人認為是拋球不夠高, 既然球証已警告, 就應注意自己發球時有無問題, 我不信球証會對任何一方偏幫, 只是球証在這一刻主觀認為發球違規, 專不專業嘛, 球証主觀判斷一球波有無擦邊擦網擲界成日都 ...
原帖由 jlamlam 於 2015/6/8 12:02 發表
In fact, I have edited the title many times as I was a bit confused last night. Sorry for that.
原帖由 勁揪俠 於 2015-6-8 12:21 發表
有感而發:
對誤判我們發球、欺負我們的球証,最好的報仇方法,就是開出無可質疑的球,然後在他面前贏出比賽、帶著大方的笑容離開 (同埋心中對佢講:#$%^&**^%!)。
原帖由 BrianDD 於 2015-6-8 12:50 發表
其實我看了這麽多年小朋友的比賽,很多技術很好的也會有發球犯規問題,責任在於教練,為什麽不教好他們的發球?發球是每一球的開始,連開始也做不好,那談什麽以後的。
原帖由 jlamlam 於 2015-6-8 14:21 發表
就是溝通沒有到位, 大家都應清楚明白怎樣合格怎樣不合格, 減小灰色地帶, 減小爭議.如有爭議 跟香港法例做法, 疑點歸於被告, 一定犯例, 才判罰.
原帖由 jlamlam 於 2015-6-8 12:36 發表
我常想為了減小無謂爭議, 乒總應定期舉辦如講座, 訓練班, 交流會, 講解比賽規則和執法準則.多溝通減磨擦. 球員球証都是合作一起去完成高水平的比賽
特另可加強在青苗和精英隊的訓練
原帖由 BrianDD 於 2015-6-8 12:50 發表
其實我看了這麽多年小朋友的比賽,很多技術很好的也會有發球犯規問題,責任在於教練,為什麽不教好他們的發球?發球是每一球的開始,連開始也做不好,那談什麽以後的。
原帖由 mao 於 2015-6-8 18:55 發表
我的立場不代表任人机構或乒乓論壇,只是以一個普通乒乓球愛好者角度出發。
以片論片,我不肯定那一球是否足夠 16cm
曾經有一橫板高大威猛球員,我在場外曾閒聊對他父親建議,如果可以請叫你仔仔拋波時拋高小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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