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球例] 【小貼士】器材和比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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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香港乒乓網
時間:
2007-10-20 00:28
標題:
【小貼士】器材和比賽條件
一、球台
1、 球台的上層表面叫做比賽台面,應是水平的長方形,長2.74米、寬1.525米,離地
面高76厘米;比賽台面包括球台上面的邊緣,不包括上面邊緣以下的側面。
2、 比賽台面應呈均勻的暗色(淺藍色),無光澤,分別有兩條2厘米寬的白色邊線和
白色端線。
3、 比賽台面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的球網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台區,各台區的整個
面積應是一個整體。
4、 球處于比賽狀態時,運動員或其穿戴的任何物品移動了比賽台面或者運動員的不
執拍手觸及比賽台面,將被判失分
二、球網裝置
1、 球網裝置包括球網、懸網繩、網柱及將它們固定在球台上的夾鉗部分,網柱外緣
離開球台邊緣的距離為15.25厘米。
2、 球網應懸掛在一根繩子上,繩子兩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網柱上,整個球網的
頂端距離比賽台面15.25厘米。
3、 球處于比賽狀態時,運動員或其穿戴的任何物品觸及球網裝置,將被判分。
三、球
1、 球的直徑為38毫米,重量為2.5克,呈白色、黃色或橙色,且無光澤。
2、 如果雙方運動員不能就比賽用球達成一致意見而使比賽不能進行時,裁判員任意
決定一個比賽用球,拒絕接受該比賽用球的運動員,裁判長可取消其比賽資格。
四、服裝
1、 比賽服裝一般包括短袖運動衫、短褲或短裙、短襪和運動鞋,其他服裝如半套或
全套運動服不得在比賽時穿著(得到裁判長允許的除外)。
2、 短袖運動衫、短褲或短裙可以是任何顏色,但其主要是顏色應與比賽用球的顏色
明顯不同,短袖運動衫的袖子和領子除外。
3、 團體賽同隊運動員服裝款式和顏色應一致(鞋襪除外)。
4、 比賽雙方運動員應穿著顏色明顯不同的運動衫,以使觀眾能夠容易區分隊別。
5、 當雙方運動員或運動隊所穿服裝顏色類似且均不願意更換時,應由抽簽決定某一
方必須更換。
6、 有關比賽服的合法性及可接受性問題應由裁判長決定。
五、比賽條件
1、 賽區空間應不少于14米長、7米寬、4米高。賽區應由75厘米高的同一深色的擋板
圍起,以與相鄰的賽區及觀眾隔開。
2、 從台面高度測得的照明度不得低于600勒克斯,賽區其它部位的照明不得低于比賽
台面照明度的一半。光源距離地面不得小于4米。
4、地板不應是淺色或明顯反光的,其表面不得為磚、水泥或石頭。
3、場地四周一般應為暗色,不應有明亮光源或從窗戶透過未加遮蓋的強光。
資料來源 :
http://geocities.com/pingpong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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