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Bear 於 2009-12-21 18:41 發表
無論那方,擦邊是運,球證睇唔到是運,遇到球證或裁判長犯錯也是運,相對來說,10:10再打之後輸和棄權也是輸,但會嬴咗風度和身教,之後花三幾百整封律師信去乒總投訴佢地,整花佢地record仲好。
原帖由 HONG0211 於 2009-12-21 17:30 發表
呢件事最合理就係10:10繼續打,只不過因為場外果位裁判既行為
令賽事延遲左咁耐...即使場外果個係裁判長都好,佢都唔可以因為自己認為果球係擦邊
而要場內既球證作出11:9呢個判決,佢只可以入去了解場內球證既睇法,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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