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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是非] 聽聞有假身代打團體賽 [打印本頁]

作者: 日橫直削    時間: 2021-10-10 11:32     標題: 聽聞有假身代打團體賽

聽聞有人假身代打團體賽,可有其事?
作者: 速鳥    時間: 2021-10-10 12:04

不如討論,代人打波係好唔啱,後果有幾嚴重…(唔好針對邊個邊個)
作者: williamkeung    時間: 2021-10-10 13:50

裁判/裁判長應該會驗明了身份才可以出場,如真的這樣乒總也要負上責任!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1 13:27

而家至討論
都已成定案
睇後續如何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1 14:16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1 14:27

不過老實講

打得女子乙團的球員

球員同球員之間認識不出奇

被認出也是正常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1 14:31     標題: 回復 2# 速鳥 的帖子

對其他比賽的球員黎講

好唔公平

明明是丙組球員

找個甲組黎冒充打

等於考試作弊

和借人証件也是刑事罪
作者: 速鳥    時間: 2021-10-11 17:00

引用:
原帖由 Oris 於 2021-10-11 14:31 發表
對其他比賽的球員黎講

好唔公平

明明是丙組球員

找個甲組黎冒充打

等於考試作弊

和借人証件也是刑事罪
乜有打到嗎,以我知道,代人報到但缺值出場,所以個一分棄權,但其餘兩人有得打。
作者: 葉師傅    時間: 2021-10-11 19:35

引用:
原帖由 速鳥 於 2021-10-11 17:00 發表
乜有打到嗎,以我知道,代人報到但缺值出場,所以個一分棄權,但其餘兩人有得打。
唔係要3人到齊先可報到及開波咩?!差1人都當全隊棄權 !
作者: old-cake    時間: 2021-10-11 20:03

我估報到同排陣時有齊三張證件,落塲水位果個就話有傷吾打得,所以個水位全輸0:11,如果真人有到的話,是可以的
作者: williamkeung    時間: 2021-10-11 20:15

乒總絕對不會錯的,乒總已証明是她本人,所以批她可報到但不需上場輸11:0三局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1 21:49

關鍵在於打乙團的成員

一般水平也在乙組水平以上

大部分也認識的

例如你打丙團 沒有出現 突然間有另外

團隊(認識)的人持有你的証件比賽

或報到準備比賽

會有不洽當嗎?
連教練也一致去爭論 (她)是証件的本人
引用:
原帖由 old-cake 於 2021-10-11 20:03 發表
我估報到同排陣時有齊三張證件,落塲水位果個就話有傷吾打得,所以個水位全輸0:11,如果真人有到的話,是可以的
[ 本帖最後由 Oris 於 2021-10-11 21:51 編輯 ]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2 09:36

其實咁樣仲成世界
以後章別試,  青苗,都可以搵人代打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2 12:54

都系個句
對其他參賽隊伍唔公平

一定投訴嫁

同埋教練自私 為了自己球會可以

護級 不擇手段  喂個個都想出線

升甲團 攞獎啦  但噤樣對教練本身

個誠信 品格 也有影響
這樣即係指鹿為馬
引用:
原帖由 金擇魚 於 2021-10-12 09:36 發表
其實咁樣仲成世界
以後章別試,  青苗,都可以搵人代打
[ 本帖最後由 Oris 於 2021-10-12 12:55 編輯 ]
作者: 日橫直削    時間: 2021-10-12 18:09

如果屬實,乒總一定要嚴肅處理呀

如果屬實,吊銷牌照同停賽呢啲真係基本野。

希望係一場誤會啦!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2 19:30

引用:
原帖由 日橫直削 於 2021-10-12 18:09 發表
如果屬實,乒總一定要嚴肅處理呀

如果屬實,吊銷牌照同停賽呢啲真係基本野。

希望係一場誤會啦!
係事實,唔係誤會
咁清楚既時間,,地點,,人物
事發經過,,已經無法改變
係睇乒總點樣處理,
以儆效尤.
作者: williamkeung    時間: 2021-10-12 20:00

乒總真的會去處理嗎?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2 21:20

引用:
原帖由 williamkeung 於 2021-10-12 20:00 發表
乒總真的會去處理嗎?
乒總無能力去處理

只有求助警方

而當中涉及冒充她人身分

而問題是當中有沒有涉及利益

當中包括團體因為沒有足夠球員

報到 而要取消資格

從而達致不用降班或DQ的後果

至於有沒有教唆她人冒充她人

教唆她人作假口供

使用假或不屬於自己的証件比賽

也是警方需要處理的事件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2 21:51

而當日女子乙團的教練
打了一個電話給當日需要出賽球員

的家長 而家長向裁判長作出了

一些好關鍵性的聲明

從而令裁判長相信 (她)是本人

之後作出可以繼續比賽的決定
作者: 日橫直削    時間: 2021-10-12 22:09

引用:
原帖由 Oris 於 2021-10-12 21:51 發表
而當日女子乙團的教練
打了一個電話給當日需要出賽球員

的家長 而家長向裁判長作出了

一些好關鍵性的聲明

從而令裁判長相信 (她)是本人

之後作出可以繼續比賽的決定 ...
如果乒總咁都冇紀律處分,大眾對乒總有咩睇法?仲有冇人夠膽相信乒總的註冊教練?國際上仲有冇人夠膽承認香港乒乓球員嘅成績?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2 22:14

引用:
原帖由 日橫直削 於 2021-10-12 22:09 發表

如果乒總咁都冇紀律處分,大眾對乒總有咩睇法?仲有冇人夠膽相信乒總的註冊教練?國際上仲有冇人夠膽承認香港乒乓球員嘅成績?
事件中,對主裁判既公信力存疑
作者: ronald1834633    時間: 2021-10-12 22:15

多年前講女隊出戰冰壇大型賽事,因球員在港居留年期不足,被Korea隊投拆,最後咪一樣可出賽,冰種點會吾知代表隊居港年期呀!今時今日假身事件,回想當年請槍都幾好笑

[ 本帖最後由 ronald1834633 於 2021-10-12 22:16 編輯 ]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2 22:21

不過也要等警方出的調查報告

例如當日比賽的(球員)

是不是已經離開了香港
如果屬實 為何球員証會在

其他人身上?

而教練是一早知情或不知情?

教練是認識或不認識(她)

從而向裁判長作出虛假陳述
引用:
原帖由 日橫直削 於 2021-10-12 22:09 發表

如果乒總咁都冇紀律處分,大眾對乒總有咩睇法?仲有冇人夠膽相信乒總的註冊教練?國際上仲有冇人夠膽承認香港乒乓球員嘅成績?
[ 本帖最後由 Oris 於 2021-10-12 22:26 編輯 ]
作者: 日橫直削    時間: 2021-10-12 22:26

我覺得乒總一定會公正嚴肅處理,相信只係等緊調查報告。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2 22:28

當年南韓主要投拆林菱,姜華珺
不過放生帖雅娜
理由係佢冇打過中國隊
只係代表過中國
打過一次世大咋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2 22:33

至於當中有無教唆她人作

虛假聲明  或陳述  

或自身在知情下作出虛假口供

而從中得益  包括團隊在不足夠

球員作賽下不用DQ

當中有無刑事成份

或警方會不會作出檢控

要等等警方搜集証據
引用:
原帖由 Oris 於 2021-10-12 22:21 發表
不過也要等警方出的調查報告

例如當日比賽的(球員)

是不是已經離開了香港
如果屬實 為何球員証會在

其他人身上?

而教練是一早知情或不知情?

教練是認識或不認識(她)

從而向裁判長作出虛假陳述


...

作者: ronald1834633    時間: 2021-10-12 23:19

當時海外乒團不像現在這麼普及,當然有存在,但一隊三個都係,只係换個代表地區,應該比較少,其他運動都有,不過吾會全隊卦!可能這些就是香港優勢

[ 本帖最後由 ronald1834633 於 2021-10-12 23:20 編輯 ]
作者: williamkeung    時間: 2021-10-13 11:31

反而有興趣想知道當時對手強烈懷疑球員身份問題,裁判長做了些什麼去核實球員身份?例如能否學card 中心查問基本個人資料或打電話或email即時可收發確認,如全部核對無問題這乒總已做得完美,吾通他們望吓就可知係球員本人這麼厲害?否則裁判長和乒總也要負上責任!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3 11:48

例如裁判長

有沒有核對球員的身份証和球員証呢?
因為理論上如果該球員已經離開香港

身份証應該跟身 不會借給她人
又例如警方調查該球員的出入境記錄

原來已經一早離港了

那又如何可以在當日出場(比賽)呢?
這個亦是加重了案件的嚴重性

可能有機會坐監
引用:
原帖由 williamkeung 於 2021-10-13 11:31 發表
反而有興趣想知道當時對手強烈懷疑球員身份問題,裁判長做了些什麼去核實球員身份?例如能否學card 中心查問基本個人資料或打電話或email即時可收發確認,如全部核對無問題這乒總已做得完美,吾通他們望吓就可知係球員本人這 ...
[ 本帖最後由 Oris 於 2021-10-13 11:55 編輯 ]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3 12:36

好難這樣核實

我覺得如果有對身份証 和球員証

再核對樣貌 已經非常不錯了
引用:
原帖由 williamkeung 於 2021-10-13 11:31 發表
反而有興趣想知道當時對手強烈懷疑球員身份問題,裁判長做了些什麼去核實球員身份?例如能否學card 中心查問基本個人資料或打電話或email即時可收發確認,如全部核對無問題這乒總已做得完美,吾通他們望吓就可知係球員本人這 ...

作者: 速鳥    時間: 2021-10-13 12:42

小朋友無身份証,所以信佢呀媽,所以呀媽做得好錯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3 12:58

引用:
原帖由 速鳥 於 2021-10-13 12:42 發表
小朋友無身份証,所以信佢呀媽,所以呀媽做得好錯
真系好蠢個教練

說謊的家長 已經不在香港

留返個講大話的教練

系香港自己受
到時警方搵埋 個裁判落口供

到時真系...

名利兩個字 頭上一把刀
比你個球會留到系乙團又點呵?

龍精虎猛 咩

[ 本帖最後由 Oris 於 2021-10-13 13:05 編輯 ]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3 14:17

真系好蠢個教練?

佢唔係蠢, 係奸
最唔要得係
要咁多人陪佢講大話
跟住就大話冚大話
夠膽做要夠膽認
人最緊要係信用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3 14:34

真系好蠢個教練?

蠢既地方係
如何識見好就收
仲會話佢好野
都過左骨兩埸波
有得打咪算囉
做人太貪心,
第三場比人踢爆
仲要死口唔認
真係咁有恃無恐?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3 14:43

引用:
原帖由 Oris 於 2021-10-13 12:36 發表
好難這樣核實

我覺得如果有對身份証 和球員証

再核對樣貌 已經非常不錯了

裁判長係有櫂做,,或者唔做一D野
呢件事好明顯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3 14:48

個頂包女學生
又系她的學生
好像之前系青苗
在灣仔有跟個教練學波
引用:
原帖由 金擇魚 於 2021-10-13 14:17 發表
真系好蠢個教練?

佢唔係蠢, 係奸
最唔要得係
要咁多人陪佢講大話
跟住就大話冚大話
夠膽做要夠膽認
人最緊要係信用

作者: 阿風~    時間: 2021-10-13 14:49

點解乒總甘耐都唔出黎交代?
事實擺在眼前  
唔通乒總都想"則則博"  等件事丟淡?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3 14:59

乒總梗係想小事化無   但係唔會姑息個敎練
問題出在自己友都牽連在內
解鈴還須繫鈴人
坦白須則未必從寬
但件事已攪大左
冇得蒙混過關

[ 本帖最後由 金擇魚 於 2021-10-13 16:35 編輯 ]
作者: brothersui    時間: 2021-10-13 15:16

如果乒總咁都唔嚴肅處理既話,我相信呢個總會可以收得檔
作者: 阿風~    時間: 2021-10-13 16:19

事關 乒總裁判長.....
所以好大機會未諗到點處理好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3 19:19

其實頂包個女學生
也持有她人証件
作假口供
冒認她人身份
也犯了刑事
也要追究其責任
引用:
原帖由 Oris 於 2021-10-13 14:48 發表
個頂包女學生
又系她的學生
好像之前系青苗
在灣仔有跟個教練學波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4 07:51

印象中個xxxx頂包女

反手是xxx xxxxx的
引用:
原帖由 Oris 於 2021-10-13 19:19 發表
其實頂包個女學生
也持有她人証件
作假口供
冒認她人身份
也犯了刑事
也要追究其責任

[ 本帖最後由 rckw 於 2021-10-14 10:17 編輯 ]
作者: kelvintable    時間: 2021-10-14 10:09     標題: 回復 42# Oris 的帖子

我覺得,就算事件嚴重,都唔好嘗試直接或間接公開人地身份。
例如打法同特徵。

我不認識任何有關人士或受害者,但我認為唔應該未審先判。同埋公開他人任何私隱唔係一件好事,特別係小朋友。

[ 本帖最後由 kelvintable 於 2021-10-14 10:10 編輯 ]
作者: rckw    時間: 2021-10-14 10:17

引用:
原帖由 kelvintable 於 2021/10/14 10:09 發表
我覺得,就算事件嚴重,都唔好嘗試直接或間接公開人地身份。
例如打法同特徵。

我不認識任何有關人士或受害者,但我認為唔應該未審先判。同埋公開他人任何私隱唔係一件好事,特別係小朋友。 ...
同意, 已edited.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4 13:05

要小朋友講大話既
嚴重得多
作者: ronald1834633    時間: 2021-10-14 14:30

同意師兄們説法,小朋友是被利用,希望師兄們給予空間,以免她受到不必要傷害。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4 14:51

這個教練同元老會好熟

他是xx龍的契仔

所以他的球會

有個龍字

而xx龍 又同乒總好熟
引用:
原帖由 金擇魚 於 2021-10-13 14:34 發表
真系好蠢個教練?

蠢既地方係
如何識見好就收
仲會話佢好野
都過左骨兩埸波
有得打咪算囉
做人太貪心,
第三場比人踢爆
仲要死口唔認
真係咁有恃無恐? ...

作者: 葉師傅    時間: 2021-10-14 23:08

引用:
原帖由 Oris 於 2021-10-14 14:51 發表
這個教練同元老會好熟

他是xx龍的契仔

所以他的球會

有個龍字

而xx龍 又同乒總好熟
所以乒總唔想自己處理,直接將個波交比警方?!

[ 本帖最後由 葉師傅 於 2021-10-14 23:15 編輯 ]
作者: ronald1834633    時間: 2021-10-15 00:22

以前方仗處理手法都是低調,一貫大石砸死蟹。剛剛女隊又考到五環銅章,對冰種確是有㸃贴金。但這個Case只帶给冰種污㸃,最多只能清理門户。個人睇法警方是否受理仍是一個問題!
作者: williamkeung    時間: 2021-10-15 08:08

除非警方受理,假如乒總又不處理,大家又可以做什麼,吹咩 ,假如這麼容易代包,裁判長和乒總要負上責任嗎?
作者: 速鳥    時間: 2021-10-15 08:53

成件事都楊晒出街,無得唔理啦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5 10:01

幫緊你
幫緊你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5 13:49

反而我覺得乒總是一間

私營機構

他們的工作就是增加公司營利

星期六日 任何公眾假期 就是(比賽)
$100報名費 每位

另外康文署也有責任

批准乒總在疫情下

大規模的搞比賽

麻煩下次搞比賽系返體院搞

唔好長期霸佔場地比私人公司使用(乒總)
作者: 葉師傅    時間: 2021-10-16 21:33

引用:
原帖由 Oris 於 2021-10-15 13:49 發表
反而我覺得乒總是一間

私營機構

他們的工作就是增加公司營利

星期六日 任何公眾假期 就是(比賽)
$100報名費 每位

另外康文署也有責任

批准乒總在疫情下

大規模的搞比賽

麻煩下次搞比賽系返體院搞

唔好長期霸 ...

香港乒乓總會
https://www.hktta.org.hk/aboutus/intro/index.html

簡介
香港乒乓總會於1936年成立,在1972年成立為有限公司,乃國際乒乓球聯合會、亞洲乒乓球聯盟、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會員;致力促進和推動香港乒乓球運動的發展。
宗旨


統籌及制定發展香港乒乓球運動的整體規劃;


培育本港具潛質的乒乓球運動員,為其提供不同技術級別之培訓及參與國際性比賽之機會;


鼓勵社會上各階層人士積極參與乒乓球活動 ;


積極培訓教練及裁判人員,不斷提升其質素及水準;


尋求商業贊助以籌措經費,為各項本地發展計劃奠下經濟基礎;


與國際性機構 (如國際乒乓球聯合會、亞洲乒乓球聯盟等) 保持密切聯繫,不斷提高香港在國際乒乓球壇上的地位。


[ 本帖最後由 葉師傅 於 2021-10-16 21:48 編輯 ]
作者: kei    時間: 2021-10-16 21:56

報左警,即是預左有人會被拘捕。
邊個會被拉?

球員--
因為是球員用別人的證件出賽,證據確鑿!

救練--  有無證據証明佢係主謀?佢要逃避責任,十問九唔知,唔認,有佢辦法?

所以講證據,球員比較不利,
引用:
原帖由 Oris 於 2021-10-12 21:20 發表

乒總無能力去處理

只有求助警方

而當中涉及冒充她人身分

而問題是當中有沒有涉及利益

當中包括團體因為沒有足夠球員

報到 而要取消資格

從而達致不用降班或DQ的後果

至於有沒有教唆她人冒充她人

教唆她 ...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6 22:03

教練負責寫比賽出場纸

平時教開她們打波

也不認得他們嗎?

是教練同乒總裁判去爭論

(她)是出場的球員
如果教練不是肯定(她)是比賽球員

何須要同裁判爭議呢?
或者講得白些

(她)如果出示了蘇慧音的球員証

教練會唔會填寫蘇慧音出場呵?

之後再同裁判爭論她就是蘇慧音呢?
引用:
原帖由 kei 於 2021-10-16 21:56 發表
報左警,即是預左有人會被拘捕。
邊個會被拉?

球員--
因為是球員用別人的證件出賽,證據確鑿!

救練--  有無證據証明佢係主謀?佢要逃避責任,十問九唔知,唔認,有佢辦法?

所以講證據,球員比較不利,


...
[ 本帖最後由 Oris 於 2021-10-16 22:12 編輯 ]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7 07:13

當然警方也會考慮頂包的學生

年齡 未成年 有無因為頂包而得利益

當然教唆她人頂包 冒充她人

作假口供

同比賽中得益小組第三名

不用降女子丙團

因為出場人數不足

一早已經DQ 全隊不用比賽啦
所以分析了這些因數

教練有實際的得益

因為他有從事教波有球會

收學生 他需要的就是交出

成績給家長和學生

所以從這些誘因下

教練處於極不利的位置
引用:
原帖由 kei 於 2021-10-16 21:56 發表
報左警,即是預左有人會被拘捕。
邊個會被拉?

球員--
因為是球員用別人的證件出賽,證據確鑿!

救練--  有無證據証明佢係主謀?佢要逃避責任,十問九唔知,唔認,有佢辦法?

所以講證據,球員比較不利,


...
[ 本帖最後由 Oris 於 2021-10-17 07:19 編輯 ]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7 21:15

仲有冇下文
作者: 乒乓在線    時間: 2021-10-18 16:27

引用:
原帖由 速鳥 於 2021-10-13 12:42 發表
小朋友無身份証,所以信佢呀媽,所以呀媽做得好錯
覺得喺好多女士間無錯呢個字

... ... 唔知道有錯或者唔會認錯
作者: 乒乓在線    時間: 2021-10-18 16:30

引用:
原帖由 日橫直削 於 2021-10-12 22:26 發表
我覺得乒總一定會公正嚴肅處理,相信只係等緊調查報告。
相信&支持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8 21:21

我見到男子乙團

他們也沒有出場比賽DQ了

主要參加的隊員也是教波的

可能怕影響了聲譽

所以拒絕代表他的球會比賽
引用:
原帖由 金擇魚 於 2021-10-17 21:15 發表
仲有冇下文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18 23:36

一單還一單
報左名就應該去比賽
大不了咪重施故技
怕乜呀?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9 07:38

好多人也因為這單頂包案

背棄了和劃清界線

和這個球會

怕連累埋其他同相熟的教練

怕影響了往後發展和教波事業
引用:
原帖由 金擇魚 於 2021-10-18 23:36 發表
一單還一單
報左名就應該去比賽
大不了咪重施故技
怕乜呀?

作者: 青見人    時間: 2021-10-19 14:11

引用:
原帖由 Oris 於 2021-10-18 21:21 發表
我見到男子乙團

他們也沒有出場比賽DQ了

主要參加的隊員也是教波的

可能怕影響了聲譽

所以拒絕代表他的球會比賽

是真的嗎?
作者: 日橫直削    時間: 2021-10-19 20:47

我覺得咁大件事,冰種無論係調查緊又好,處理左又好,都交代下件事比所有年年科水的註冊球員知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19 21:30

不如當時負責安排頂包的教練

回應下更實際

因為他也一定有留意乒乓論壇

這側新聞
引用:
原帖由 日橫直削 於 2021-10-19 20:47 發表
我覺得咁大件事,冰種無論係調查緊又好,處理左又好,都交代下件事比所有年年科水的註冊球員知

作者: 寫工    時間: 2021-10-20 16:24

所以E家下文係?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0-20 18:35

就係因為仲未有下文
此事不能不了了之
版主應頂置此貼文
作者: 日橫直削    時間: 2021-10-23 00:11

關家姐呢?
作者: Oris    時間: 2021-10-23 06:54

他應該在灣仔
他主要在駱克道體育館
港灣道體育館
士美菲路體育館
教乒乓球
引用:
原帖由 日橫直削 於 2021-10-23 00:11 發表
關家姐呢?

作者: 速鳥    時間: 2021-10-23 10:08

這次關付所有教練的專業操手,所以負面批抨,但就最重要係正面檢討,還其他教練一個清白。
作者: 寫工    時間: 2021-10-26 16:07

但其實一直都有E個問題定只係今次搞大左

定係

今次係第一次?
作者: 速鳥    時間: 2021-11-16 17:59

假身代打團體,今日乒總更新成積,個隊己經 DQ 左。
作者: 葉師傅    時間: 2021-11-16 18:45

學打波等於學做人

[ 本帖最後由 葉師傅 於 2021-11-16 18:53 編輯 ]
作者: williamkeung    時間: 2021-11-16 21:56

教練和球員都肯定知情,依然冒險作出此行為,乒總是否也需要考慮以停賽作為處分呢?
作者: 肥腫堂主    時間: 2021-11-22 18:51

沒有下聞?
作者: 葉師傅    時間: 2021-12-8 22:14

好似該教練承認犯錯停牌3年,而其球隊取消資格及成績,下年都不獲邀參加此賽事。其他有冇刑事起訴就唔知 !
作者: williamkeung    時間: 2021-12-9 09:02

傳聞當日球隊強烈投訴及要求報警處理,有無師兄們知道裁判長又做了什麼去盡力核實身份呢?或是他說了便是?

[ 本帖最後由 williamkeung 於 2021-12-9 09:03 編輯 ]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21-12-9 13:20

引用:
原帖由 williamkeung 於 2021-12-9 09:02 發表
傳聞當日球隊強烈投訴及要求報警處理,有無師兄們知道裁判長又做了什麼去盡力核實身份呢?或是他說了便是?
裁判長連核實球員身份咁基本都做唔到,,仲話係國際裁判
裁判長當日犯錯,,係完全唔使負責任既
冇佢批准,,呢件事係唔會發生.
頂包球員由於教練堅決唔提供資料
而選擇一力承擔,,都係唔使負責任既.
不過公道自在人心,,有D野佢地心知肚明
以後仲點會有人信佢地
作者: williamkeung    時間: 2021-12-9 14:09

如裁判長當日有心做好件事做好本份,之後的事也不會發生,未能做好本份的裁判長要否接受處分?
作者: 葉師傅    時間: 2021-12-9 17:07

引用:
原帖由 水行俠 於 2021-12-9 09:27 發表
不獲邀參加 即係依然可以報名?
但要由最低組别重新打起
作者: williamkeung    時間: 2021-12-9 19:47

她們可以加入其他隊,打甲組也可以啲
作者: atcf    時間: 2022-2-9 00:37

為左個打波又作假又犯法⋯某些家長教練真是不知所措,真係以為嬴少少幸運就自我感覺良好天下無敵頭頂有光圈?不過世上有句話叫做人在做天在看,做在衰野其實要還架
作者: Viann    時間: 2023-6-17 11:25

最后怎樣?停牌 停賽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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