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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榜計分準則及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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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
時間:
2020-4-9 12:48
標題:
排名榜計分準則及範例?
1.
成立宗旨
為日後的賽事提供準確及公平的種籽編排制度
讓球員清楚自己目前的水準定位,以訂立明確的上進目標
鼓勵球員積極參與賽事
2.
計分準則
賽事級別
對賽分
名次分 (由2017年開始,每個乒總計分賽事設有獨立名次分表)
罰分 (團體賽棄權隊伍之所有隊員)
3.
記錄準則
若對賽球員均為香港乒乓總會註冊球員,則雙方對賽之成績,將計算在排名榜之積分內。
若參賽球員於賽事截止報名前仍未登記為香港乒乓總會註冊球員,則其於該賽事所有比賽的成績不會計算在排名榜之內。
由2018年開始,所有計分賽事不扣回上年度名次分。
乒總認可削球員贏球可加分0.5倍。
團體賽事只計算單打賽事之對賽分,沒有名次分;雙打賽事不作計算。
若對賽球員其中一方棄權,棄權者會被視作為落敗;
若對賽雙方同時棄權 (雙棄權),雙方球員皆會被視作為落敗,計分詳情請參閱範例。
球員在參加由香港乒乓總會主辦之賽事期間,如獲會方選派參與海外比賽或集訓,其排名榜積分將有以下安排 :
1. 球員須於賽事開賽前通知本會:與其對賽者將自動晉級,雙方之對賽分不會有所增減。
2. 球員於賽事進行期間通知本會:作一般棄權論。
所有註冊球員如於一整個年度內未有續會,其積分將會被刪除。
由2012年1月7日起,在單打及雙打賽事中,因對手棄權而沒有對賽之晉級者,將由現時所得之100%分數,修訂為50%;
而對棄權者之扣分則維持100%不變。而凡在團體賽事中棄權之隊伍,該隊伍所有報名球員均須被罰分。修訂詳情 請按此 瀏覽。
由2013年開始,註冊球員於過往一年間曾參與本會主辦之計分賽事,其排名積分方會被納入排名榜內。
詳情請按 排名榜特別通告 瀏覽。
如在過往一年沒有參加任何計分賽事之註冊球員,其積分會繼續保留,但並不會顯示於排名榜上;若於註冊期內重新參加賽事,其積分將會繼續用作賽事抽籤之用,而排名積分將會重新顯示於之後一期的排名榜上;球員如於報名參加賽事後棄權(沒有完成任何一場賽事),仍會視為非參賽者處理,而現役之香港代表隊球員及香港青少年代表隊球員則不受此限。
由2018年開始,每年 全港公開乒乓球單項錦標賽 開賽前會公布新一年度排名積分,此排名分會作為新一年度賽事各註冊球員之起步分數。
各球員的新積分只累積計算近三年的得分及保留三年前所累積得分之80%。排名榜改革詳情 請按此 瀏覽。
作者:
(=^x^=)
時間:
2020-4-9 12:50
各球員的新積分只累積計算近三年的得分及保留三年前所累積得分之80%。排名榜改革詳情 請按此 瀏覽。
這一句唔多明白,有無人明可否分享?
作者:
(=^x^=)
時間:
2020-4-9 12:59
究竟是計第一期 80% ,或是第七期 80%,還是逐期計算呢?
作者:
(=^x^=)
時間:
2020-4-9 13:01
2017年11月30日
2018 香港乒乓總會排名榜改革詳情公佈。
改革主要內容:
1. 削減三年前的累積分及提高近三年分數的比重
2. 調整削球員加分比例
3. 再次擴大名次分表
4. 不扣回上年度名次分
5. 一次性調整退役及現役港隊球員之分數
2016年9月27日
香港乒乓總會排名榜將於2016年12月31日進行新改革。由2017年開始,每個乒總計分賽事設有獨立名次分表;
由2018年開始,排名榜將只累積近三年的積分。詳情 請按此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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