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化之自我
內地有朋友說香港人自私,沒什麼親情。他舉例某兄弟,哥很有錢有數個單位,但對很窮要租屋住的細佬不施予援手。說港人自私我聽過不少,我也領會過。有一工友,我們挺傾得埋,她說她以前與媽還有兄嫂同住一公屋。但當媽一伸腳,她就被兄長趕出來自已租房,對於阿哥,她說沒感情,極少往來。工友是典型港女,好叻,好西利,她試過二次當面搶了我的客,我試沒睬她個星期。不過後來想下,疫情個個不容易,而且我知她太渴望掙錢買樓了。
人性是自私的,只是不同人不同情度,定義也沒標准。若單從某些事件說港人自私我覺以偏概全,不太妥。如果說港人特質的,用自我來形容更為貼切。港人忙碌,不拘小節,少有附和,客套。簡單的如WHATSAPP問家長,上不上堂或問朋友打不打球,已讀不回是常態,隔好幾天回復的已算不錯。有慣於此,我反思:對方對此不上心,球可打可不打,真想清晰的,要發信息提醒,或者直接打電話;沉默代表不行,是拒絕。
港人自我防衛心強,電話號碼不輕易俾人。港人自我執行力強,慣於按章辦事,不講通融,不設特殊。在香港,我總會遇上自我(不退讓)的港人。像搭巴士,門關了,你拍,司機基本不開門(特別是車動了時,開門的代表你行運遇到大好人)。以前遇到班次稀疏的車拒開門我會谷氣,但現在不會了。相反我是欣賞他們的自我執著,另巴士的到站時間基本很准時。假如司機開門給你上,車慢了幾秒,整車人就多等幾秒,或這幾秒會錯過一個甚至多個綠燈,那影響整個車程的時間,媽後面站等車的全等久了。
月頭在林士德,學生沒到未簽場,我見場內沒人,想入去,被工作人阻止。我說裡面沒人,那人說不行,我說其他體育館都入得,她說:“你講者,別騙我,這是體育館的規定。”我只好坐外面等。一會兒,看似阿頭的過來對我說,沒到鐘沒簽場不能入(估計是前工作人員怕投訴就搬阿頭出來)。
自我是自主,自信的產物,像美斯來港出場不踢波,搞到滿城風雨。我覺是小題大作了,一個出色的運動員或團體難道不能自我考量,不能自主嗎?身體是運動員的最大本錢,他們不缺錢,不缺名氣,不缺技術,有必要迎合別人而應酬,做作或演戲嗎?至於官員們的不悅,會不會是面子問題呢?當然官員的加入,直接讓購票的得到補償,似是做了好事。但真正喜歡美斯或球隊的,我想他們將難以在香港與他們見面了。我相信真正愛他們的球迷還是多的,他們不至於因一次不在他面前踢波而不喜歡他吧?最新數據,美斯的年薪冠絕聯賽,高調排擠受影響的是誰?
天極
若然有能力,
何須看面色。
自我有價值,
何懼被協迫。
小人有戚戚,
無謂常忐忑。
自我也是大牌,名星,名人的特質,像川普,我以前不太喜歡他,大癲大吠的。但自從他在公眾場合高調說美國優先,我就對他有了欣賞。一個以自已國家利益出發,不是很有擔當嗎?新一屆的總統,我想非他莫屬了。家長把自已家庭放首位,不應該嗎?他不忌諱宣示足以證明他的自我與對美國的自信。共贏固然完美,但在博弈競爭的時代,有時像乒乓球比賽,只有一個勝方。
兩味
比拼競技,
零和游戲。
人不為已,
天誅地棄。
損人利己,
法規處理。
我喜歡香港,我認同港人的自我,正因為各自的自我,才鑄造出香港守法依規,公平公正的法治美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