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聚令收緊至4人
關閉所有酒吧或酒館、浴室、夜店或夜總會,以及繼續關閉派對房間;
限制在餐飲處所舉行的宴會活動的人數,上限為40人;
除餐飲處所外,會址的會議室或多用途室內亦不得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
酒店及賓館內每間客房不多於4人
婚禮有關的傳統或宗教儀式時,則不可多於20人
食肆12月2日要向政府申請「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
限聚令、口罩令現行措施
餐飲業入座率不可超過一半
不可多於二人同桌
桌與桌之間至少有1.5米距離,或設有隔板分隔
公眾地方群組聚集限制收緊:所有多於4人的聚集均會被禁止
不論在室內或室外的公眾地方都要強制戴口罩
容許在郊野公園範圍不配戴口罩
戶外運動不戴口罩納入合理辯解
限聚令及強制戴口罩豁免情況
限聚令:
一同居住或處於同一交通工具時,若多於2人,可獲豁免。
強制戴口罩:
用膳、服藥、身體或精神上有疾病,可獲豁免。
未滿2歲兒童可獲豁免。
診所或醫院內應醫生要求,可獲豁免。
吸煙、運動(包括跑步及行山)不獲豁免。
(8月28日起)郊野公園範圍可不配戴口罩;戶外運動不戴口罩納入合理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