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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 於 2014-3-25 13:26 發表
整個中學學界比賽已經完結,結果當然有人歡喜有人愁
古語有云,一命二運三風水,但乒乓球比賽 一技術,二心態,三運氣
如果技高一籌便可以輕鬆3:0 或 2:0 KO 對手,什麼時候說張継科WIN運氣,有实力便 ...
其實學界撞乒總比賽不是新鮮事,早於很久之前已是,只是當時乒乓球未有太重視,而且代表某球會嘅大部份球員亦不是來自同一校,撞期的事仍可作細微調整,及後的情況不用多說吧!
個人覺得若乒總及學界未能溝通,那我們就要在有限制情況下想出對策,可以做的首先係教練,要小心作出場排陣,乒總的團體賽係先決定人名參賽,及後作賽!不能更改報名後。但學界是出場前才決定誰出賽,只要拿的證件符合大會資格,當然這樣就不能以最强陣容下出賽!但就今次球賽至少證明,當你認為這個強那個弱時,又是否如你所想呢?沒有最強,只有更強!我不認為這是爆冷,尤其於三局兩勝的夢幻舞檯更考驗出球員堅定不移嘅爭勝心,背負學校及自己的榮耀作賽!
我不否認有校早有遠見,作出你們所謂的搶人行動,起初我也誤會既然你已得頭幾號人為何還要爭著二三四缐球員,莫非要去到比賽冇對手贏到盡,看來是我看得不夠深入!
後話: 我們出發點究竟係代表球會比賽還是代表學校重要?在此我不否認有些人只故球會利益,因為球會取勝,也較容易吸納更多學生學球,帶來的利益不少呢?希望是我多想吧!
最後,就我所知,關於棄權事件,Ls老師未有追賽會Dq,而據聞該同學趕去乒總賽那邊簽個名就趕回學界這邊作賽,奈何遇上塞車,雖然學界賽給你拖了片刻,可是填出場名單是沒法拖,所以某校於指定時間確實交了場紙,當然啦,交了出場紙是不可更改的!最後我想指出,乒總的團體賽規定,三位球員於開賽時交出證件及穿著球衣報到,但係若我冇記錯規則應要求三位球員於賽場裡逗留直至該賽事完全完結的,對於該球員打第一場即走(我不清楚是否他打完自己嗰場即走!)從賽例來說是不對應Dq的,當然如於當時冇人發現,就緊係冇事吧!相信這裡有很多專業裁判,可解答關於團體賽齊人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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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青見人 於 2014-3-27 17:5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