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Suki 於 2015-8-2 10:55 發表
如果是教會的教友用返,個人覺得冇問題!
如果教友用返,我都覺得ok.
但事實他們只是借用名義,可能其中一人是教友.
結果我忍不了打去這教會問,這教會說他們是partner這些人,我們跟程序去訂塲,沒有任何問題。
我説你們成立教會是為了推廣乒乓球嗎? 你知道你訂了場是有責任嗎? 有什麼意外你們要負責啊! 但你們是無人到這塲地看的。
他們大約只説「多謝你的意見。你為什麼一定要訂這個塲,你們可以去其他場地。」
我説「你partner他們,可以partner 我們嗎?為什麼只partner他們。」
他説:「要和你們傾下先。」
這樣我沒有再講下去,以知道他們的決定和用意(=>他們做法沒錯,公平公正)......
知道沒什麼可以做,只能是認清這教會了。
[
本帖最後由 mss430 於 2015-11-7 22:4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