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102# 的帖子
師兄,請寬恕我直言。
真的被你氣死!你知道我為什麼不回應你的帖呢?不是我怕了你,係你往往拿不著問題的重點,不值得我回應你。
以前的,我不和你計較了,就講這帖。我說:「希望它以後能夠站在受眾和各持分者的角度,多加思考,除了冷冰冰的法律,還要顧及「企業良心」和「社會責任」的」。原意是說不應只硬蹦蹦地依從法律辦事,也應以人為本,不要忽略企業良心和社會責任。但你說:「法律基本上就係冷冰冰的 否則就係人律」。再者,你多次用「 告人俾人退回來」,「庭都未開已經俾冰總派陳大姐庭外和解左了」這類說法,請問你是當事人嗎?你知道內情嗎?我們是基於財力原因而終止申索。好了,其它我不再數了,既然我們是同路人,我不和你計較了。我以經沉著氣了,希望你也可放下吧。
對不起,如有冒犯,請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