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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地對運動員要求太高定太低?

正就是乒乓球項目相對易養。包男女各一團,連後備,也只是12人。場地設施配套投放比其他體育運動項目的開支預算要求低得多。所以就算與其他體育運動項目競爭,乒乓球開發完精英隊,晉升體制,很多其他體育運動項目或還在起步階段。

所以普羅大眾的推廣,並不是不切實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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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4# 的帖子

雖大多數體育運動有肌肉運動和動作的規範,加強發揮,但當代還沒有用標準動作去規範甚麼是體育運動,甚麼不是。

或許這是體育運動需加入競技,對抗,比賽的原因,使肌肉運動和動作加以規範,和加強競技,對抗,比賽的效果,而不單是美學,去判斷拉筋,跳拉丁舞,桌球,電子遊戲,象棋,滾球等算是體育運動,還是不是。

[ 本帖最後由 futari 於 2016-8-23 11: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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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9# 的帖子

尊重你自己的個人判斷,亦希望你不要扭曲我論點:

香港的特點是土地資源短缺,你自己可嘗試叫政府去起多一棟象棋中心推廣象棋,或開發多一個維港去推廣滑浪風帆,又或者要學委內瑞拉推廣至全國女性的選美'運動',看看效果如何。

香港的另一特點是生活水平高,物價相對其他發達經濟體高,所以政府在某一體育運動項目推動精英體制後,是否有很多餘下資源向市民大眾推廣,就是市民大眾一大疑問。體育運動項目推廣亦是市民大眾的福址,是一種公民權利。當然有私人財力的可不稀罕,但都不應該助長官員為求一己面子和利益,剝削這些市民應有的公民權利,剝削應改善的體育運動設施,去籌辦如賽車,高球等等要高昂個人和社會投入,卻只有小眾獲益的體育運動。一般市民大眾可有多少個人和家庭的經濟投入亦會直接影響一個地區有多少人能持續參與某種體育運動。所以較易推廣的體育運動,應有設施器材不能太貴,不能太多,無需時常更換等等的要求。這好比官員只以個人意志喜好,或只因運動員金牌數目,或累計投入金額去決定給予市民大眾的體育運動項目應有的推廣開支,來得客觀,和具可持續性,亦較公平去分擔和享受稅收。

這亦是公民應有的責任,監察政府,防止浪費公帑去補貼一些大部份市民難以受益的體育運動。

[ 本帖最後由 futari 於 2016-8-23 14: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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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1# 的帖子

如果一般市民都有王皓的技術水平,那香港的今天運動員的奧運比賽後的成績評價就是十分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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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3# 的帖子

"首先,小弟 無扭曲師兄的論點,是師兄自己所講的(見紅字)

而且,師兄的理論自相矛盾(見藍字),一項運動要全民推廣,才能令普羅大眾的期望合理?

以奧運單車項目為例,許多市民都期望 李慧詩 可以拎牌,最後, 李慧詩 拎唔到牌,難道普羅大眾對她的期望不合理嗎? 居然要普羅大眾檢討自己?"


全民推廣各類體育運動,那當然要,問題是政府資源有限嘛!
自己都不懂得某體育運動項目,就去評論運動員,其實就和蘇絲黃評論黃振廷無異。莫非期望獎牌等同於期望扣鈕?

'以師兄的想法,所有"少人"參與的運動都應該 CUT,因為只有小眾獲益,最後,不如只留下發展一種"運動"仲好'

你說高球?當然要滅絕吧!不單因為高球個人投入費用高昂,亦不單因為可透過會藉暴利剝削他人,而是因為高球本身對各種肌肉的運動量太少了,對社會資源實太虛耗了,造福不了普羅大眾。

不過這裡還是先關注乒乓球吧!

[ 本帖最後由 futari 於 2016-8-23 15: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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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6# 的帖子

"但這些基金落在對體育沒什麼認識的管理層。這樣,再多錢也沒有用。"

這就是全民推廣體育運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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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1# 的帖子

一早說過了,自己留心!

主要兩層次:

第一是安排在推廣社會體育運動的公共資源可被一些和市民個人難以投入的體育運動上,或不應分類成為體育運動的活動上。這是不應該的。原因簡單易明:就是香港土地資源有限,人力資源成本高昂,過高個人投入才能參與的體育運動項目,其實是剝削參與機會的可持續性。


第二是推廣本地體育運動項目是不應停留在純以栽培少數精英為目標,亦不應因為個別相對推廣步伐較快的體育運動項目,而忽視或拖慢,甚至是忽視向公眾推廣該體育運動項目的重要性,原因亦是簡單易明:就是任何體育運動項目都不應被精英邊緣化其參與或提升技術水平的機會。這是因為任何項目的推廣,也受資源分配所影響。精英運動員即使是在某大賽拿了金牌,也極其量充份表現了某一地區有少數人能在某體育運動上在當代某一時刻有相對較好的技術,在地區上的體育運動項目技術水平是否具代表性,不言而喻。換言之,公帑所栽培的只是個人的技術,而不一定是地區性的技術。 且在歷史上並不一定是創新的,雖然精英運動員在某些運動項目上會有較好條件實踐。就體育運動項目技術的社會貢獻而言,更是後話。相信亦是這樣,才會有市民覺得要對一些國際賽事的精英運動員有具意義的期望,和其他相關支援進行評價,亦才會有版主的帖。

不知為何,有些人總要找一些沒討論空間的支節進行討論。這不但使討論變成無意義的爭論,亦使其他人難於參與深入探討。

我覺得以下兩點很值得市民討論。
1. 某體育運動要對市民�地區有哪種好處,才應被重點投放資源栽培精英運動員?

2. 栽培精英運動員的社會價值是甚麼?

回應版主:我個人對運動員要求是沒有的。因他們還沒為香港完全展現其社會貢獻。還有的是,我所交的稅不知曾被撥出多少去在經濟上支持過他們。另外,作為一個小市民,我不知道乒乓球項目所被配給的資源是如何運用,任何個人要求對他們來說將不會公道。我亦很懷疑我是否有資格要求他們甚麼。

[ 本帖最後由 futari 於 2016-8-24 13: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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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6# 的帖子

"因為政府的大力推廣,普羅大眾只會對政府推廣的運動有興趣,而且最重要,只有政府所推廣的運動才有最多的資源,到時,香港只會得"一種運動"員  "

這是錯的推論:政府的大力推廣乒乓球,就代表不能推廣其他體育運動?

大力推廣乒乓球,或其他市民個人更易投入的體育運動,提升水平,不是好事嗎?你太鑽牛角尖了!

政府大力推廣乒乓球,會使香港只會得"一種運動"員  "?你太鑽牛角尖了!

"師兄,你要明白香港這個地區有 >700萬人,唔係 700人,要每個市民對某一項運動有認識 + 技術,簡直癡人說夢、不切實際  "

誰說要每一個市民?在香港無可能實行提高更大比例提升更高技術?你肯定?要一個打了三十年滴滴仔的去為運動員作出一個期望?期望甚麼?你又鑽牛角尖了!

"..."期望" 同 "要求" 好似不是相同意思,師兄用到"要求",但普羅大眾只是"期望",難怪師兄的想法"堅離地"  ..."
版主寫'要求',是寫'期望'嗎?是否切題就由版主回應吧。

你是在找人的回應扭曲去鑽牛角尖,針對和取笑?就如你所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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