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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加重不取用場地罰則

本主題由 (=^x^=) 於 2023-10-31 03:36 移動
應該强制性罰款,重犯3次1年內不得再book場,對其他守規則的人有保障及較公平。

[ 本帖最後由 newmancheung 於 2014-7-17 21: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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