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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老鼠貨"post之我見

有關"老鼠貨"post之我見

有關"老鼠貨"之post, 其實我對以下三點有小小疑問:

1)  出post的那位網友是一個只有1分的網友, 他是什麼身份?  他出這個post有何動機?  如果出post的人是乒乓球商店的負責人, 例如萬x, 華x, 我會覺得事情可信性較大

2)  post只是capture左一個男人的容貌, 我們憑什麼斷定他是小偷?  如果圖片中人不是該男人, 而是正在閱讀post的你, 一個身份不明的人, 公告天下, 叫人小心你, 對你公平嗎?  莫非, 他的容貌, 被人放上網之後, 他要証明自己清白, 才可抹去小偷之惡名?  這和大清律例無疑--"你不能証明你不是淫婦, 你便是淫婦, 你要浸豬籠"

3)  如果有關失竊事件已報警, 為何網友不只可以討論, 更可post涉案人士的相片上網?  大家還記得那宗有關男乒乓球教練跟男學員的案件嗎?  當時管理員講過, 在定案之前, 大家不宜討論, 為何大家可以將個rule忘記得一乾二淨?

最後, 昨天我魯莽地出了一個名為"尋人"的post, 想清楚之後, 真的覺得不太恰當, 在此道歉, 並煩請管理人將post delete.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阿舜 +5 非常贊同 2013-6-5 12:02
  • ninthuncle +6 非常贊同 2013-6-5 12:02
  • sing127 +3 非常贊同 2013-6-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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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的post令人有錯覺,小偷的post被論壇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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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第3點, 這次事件同上次案件既唔同之處, 就係今次重未拉到人, 重未開始司法程序.
跟據現時既法律, 如果案件已經拉到人, 已經開始左司法程序, 就唔可以再討論, 因為會有可能影響到法庭同陪審團既判決.
如果重未拉到人, 重未開始司法程序, 又或者已經審判完畢, 就可以討論
(如我有理解錯誤, 希望專業人士可以更正 )

[ 本帖最後由 阿舜 於 2013-6-5 12: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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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第一點同第二點, 我都覺得唔太好, 因為一個新人開咁既POST, 真係唔知係真定假, 係真心想尋兇, 定係想中傷.
我建議有關店舖出來澄清一下, 咁大家會更加明白
(當然, 阿貓出左咁既POST, 我認為阿貓已經可能知道新人是誰, 認為事情可信, 但如果有店舖出來澄清會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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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 Kei Sir,在事件未有水落石出之前,請不要Post嫌疑人照片出來,這樣做不是包庇某人,而是保護個人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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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ei 於 2013-6-5 11:35 發表
有關"老鼠貨"之post, 其實我對以下三點有小小疑問:

1)  出post的那位網友是一個只有1分的網友, 他是什麼身份?  他出這個post有何動機?  如果出post的人是乒乓球商店的負責人, 例如萬x, 華x, 我會覺得事情可信性較 ...
For your request your 尋人post deleted alre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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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mson2012717 於 2013-6-5 11:53 發表
"尋人"的post令人有錯覺,小偷的post被論壇認同了。
不是認同,現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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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帖子已搬入管委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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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ttf.com/viewthread.php?tid=59818&extra=page%3D1
之前有網友關注論壇為什麼越來越多管制?
其實管理團隊一直都採取較寬鬆的政策,不過有些不自律的網友在二手區炸版,搞到個二手買賣生態失了平衡,現在亦有疑似小偷,偷取了一些乒乓膠皮,在網上發售,逃過二手區扣分制度,來個一元拍賣,雖然事件未得到證實,但我們亦要作出禦防及改善措施,望各網友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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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我的錯覺,感到論壇有2個標準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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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乒乓網
查詢電話:97020720
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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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TTF allow to sell "Cat" Goods, but can't allow to sell "Mouse" goods
香港乒乓網
查詢電話:97020720
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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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次真係要貓捉老鼠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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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 I sell “Water Fish” price table tennis product here without point de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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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黑暗武士 於 2013-6-5 18:25 發表
呢次真係要貓捉老鼠喇!
隻鼠唔知係咪田鼠呢?今日睇到編趣聞,原來有猫怕田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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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illhunting000 於 2013-6-5 18:40 發表
仲係無人解答我的問題,是否我表達能力有問題?
一般來說,炸版是短時間在出帖,全部最新帖子或最新回覆皆為該人士發出及回覆,而生態不平衡,你可用常理去諗,在海洋裡面,全部都係魚,冇蝦,冇蟹,冇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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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黑暗武士 於 2013-6-5 19:18 發表

一般來說,炸版是短時間在出帖,全部最新帖子或最新回覆皆為該人士發出及回覆,而生態不平衡,你可用常理去諗,在海洋裡面,全部都係魚,冇蝦,冇蟹,冇墨魚........
好彩我好少出聲,睇到有興趣的貼我都係高興就回,又唔等分用,如果唔係每貼都回及發表意見咪等住比人封 。生態這家野都係弱肉強食,汰弱留強,適者生存的世界,如果事事都係人為去經營就真會失衡啦(自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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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ecky 於 2013-6-5 19:36 發表

好彩我好少出聲,睇到有興趣的貼我都係高興就回,又唔等分用,如果唔係每貼都回及發表意見咪等住比人封 。生態這家野都係弱肉強食,汰弱留強,適者生存的世界,如果事事都係人為去經營就真會失衡啦(自然界) ...
咁又唔好咁講,如你回覆得有意思,並不是多謝分享及只出頭像公仔,無聊的回覆等,我們都是歡迎的,放心,你這樣高深莫測的網友,我本人不會封殺你的,其他的,就不知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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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黑暗武士 於 2013-6-5 19:48 發表

咁又唔好咁講,如你回覆得有意思,並不是多謝分享及只出頭像公仔,無聊的回覆等,我們都是歡迎的,放心,你這樣高深莫測的網友,我本人不會封殺你的,其他的,就不知喇!
這樣我建議論壇改改規則了,我每每看到些貼要看貼人先覆貼才能看到內容,本來有意欲去看的但又不想回那些AABBCC的沒意義句子就打消了看的念頭,雖然你可以說看不看是個人決定但又好像和你所說的有點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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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illhunting000 於 2013-6-5 19:55 發表


咁我想請教黑暗武士,超版monkey330大大於5月28日一次過發九個出售post是否算在二手區炸版呢?
他是幫論壇放售的,沒有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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