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略知一二,樓主所述大致上是這樣!選拔際度確是不清晰!
不知名額有多少不特止!兩次輪選賽也沒說明計那次成績!第一次?第二次?還是兩次加上呢?賽前冇人知!選拔名額多年來也是兩名球員代表一院校!為何主辦單位可考慮三人!
以下是本人愚見!選拔際度很大可能是為了容易為自己學生爭取到代表的位置!而今次事件的主角即代表大會安排輪選賽的某教練!合巧就是早前在這裡討論得火熱的事件(學界打假球事件)的主角!
受到不公平事件的球員能往那裡表達不平事呢?一生人能有多少次機會代表香港打世界大學生比賽呢?請正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