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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田持界刀丈夫被兩警員開3搶打死,是否用了過高武力呢?

我想,這樣的結局是沒有人想見到!(真是玩大佐)凌晨時份到別人的地方吵鬧,勢必引起執法者的干預!而持利器挾持人質 更令警察神經緊張!(𠝹刀是一件很危險的利器 君不見當日在長沙灣警員遇襲後致全身癱瘓的個案嗎?)個人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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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1# 的帖子

同感!想當晚警方接報時,事情並未去到這地步!警察祇會按一般的滋事或家庭糾紛處理。而到達現場的突變,是電光火石間(不論𠝹刀是在那兒得來,在執法者的眼中是有傷害的利器)不適當的時間 手執不適當的物件 是會產生不同的結果!當女士出電梯時 女警過去保護她、也是作為一個警察的本能!保護市民或受害者是警方的天職!誰是誰非 自有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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