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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GChan 於 2017-10-28 17:57 發表
事實係點只有佢地自己先知,各有各講法,有實質的證據合约便可法律去追到,亂咁講無咩意思,像吵架,教練比他咁唱法,都影響會很多,除時損失不只2萬,所以教練也很可能真的比他屈,後生仔做得太過份也沒好處, ...
事實係點只有佢地自己先知,各有各講法,
(依句講到你兩不相幫)
有實質的證據合约便可法律去追到,
(下一句就講明冇證據合約,擺明係事實你都吹我唔脹)
亂咁講無咩意思,像吵架,教練比他咁唱法,都影響會很多,除時損失不只2萬,
(幫住個教練喇依句)
所以教練也很可能真的比他屈,後生仔做得太過份也沒好處,
(針對個助教)
此终教的不是自己學生,又無合约,要靠教練比鐘唔出糧都無辩法,只有下次醒目啲,
(依句就有趣了,唔小心暗示教練係有做,但你教的不是自己學生,現在教練係明唔出糧,怪你唔醒目)
但如果教練說的事實,後生仔咁樣做法,绝对很有问题,其他教練知道都不敢用他
(點解你唔話埋如果個助教說既係事實,咁又會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