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申,我是不在場。
第一,球板不合格,球員一定要用另一塊球板比賽,否則裁判大可按例DQ佢。
第二,我估,可能某些情況是可以著長褲比賽的。例如,球員事先有無基於一些原因,例如身體問題(義肢),宗教問題(中東某些宗教)而申請過穿長褲,並且大會接受呢? 又或者,裁判團隊,當然是集體負責啦,可唔可以用一個專業判斷容許伯伯著長褲呢? 假如大會係因為一些理由批准伯伯著長褲,而該球員又不問因由,只看表面,要求自己同樣有穿長褲比賽的待遇,裁判大可一句話唔得,否則佢被取消資格。再講,因為什麼原因比伯伯著長褲,可能涉及伯伯一些私隱,大會亦不宜向他講得太白。